见人打架公安局纪检组长没上前制止,被判玩忽职守罪
本文为真实案件
为避免节外生枝
作者隐去了真实案发地点
陈雷是公安局的一位党组成员、纪律检查组组长。
2018年1月3日1点多,陈雷同柏某、李某(已判刑)、盛某(另案处理)、蔡某等人一起,中午吃完了午饭后,来到一家商务宾馆二楼的7207房间休息。
当天1点25分,陈雷说要去单位上班,盛某也想一起离开,蔡某1、张某2跟出来给他们送行。
这四个人从7207房间出来就往楼梯口走,陈雷走在前面,当盛某、蔡某1、张某2三人走到二楼楼梯口的时候,李某跟柏某在7207房间内因琐事发生了口角,柏某从7207房间跑出来,向楼梯口跑去。
李某就持刀在后面追赶,一边追还一边喊:“小柏你不是要整死我吗”?
当陈雷走到一楼大厅的时候,柏某从陈雷身后跑过,摔倒在这家商务宾馆北门第二层的门前。
李某随后追了上来并殴打柏某,陈雷走到宾馆北门第二层门前西侧的附近。李某和柏某互相厮打到了宾馆北门第一层门与第二层门之间,李某持刀向柏某右腿部捅刺。
陈雷在宾馆第二层门西侧站着,目睹了这整个过程,没有上去制止。后来,李某被他人拉开,柏某从宾馆北门第一层门的西侧门跑出后倒在地上,陈雷从宾馆北门第一层门的东侧门离开了现场。
后来,有四个人将柏某抬到了一辆黑色轿车上,送往了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了。法医鉴定柏某是被他人用单面刃锐器刺断右侧腘动脉和右侧腘静脉致失血死亡的。
通过调取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的电子数据监测工作记录,证实在李某持刀捅刺柏某的时候,陈雷在旁边驻足观看,没有劝阻行为。
事后有人提供了陈雷的获奖证书,证实陈雷在案发前是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优秀的纪检干部。
那个持刀捅死柏某的李某,十分“形象”地叙述了自己捅死人时,陈雷没有舍命阻止他的全过程。
李某说我和柏某、陈雷等13个人一起午餐,吃完饭后休息时我和柏某就起了冲突,我拿刀冲柏某过去,柏某看我拿刀就开始往门外跑,我就拿着刀在后面追他,当我追到一楼门口的时候,柏某摔倒在门口,柏某一边踹我一边往后移,我俩就进了二层门夹层里了,我就用刀向柏某小腿捅了二三下,这时小刚过来将我俩拉开,我捅柏某的过程中,陈雷没有制止我的行为。
难为这个李某在捅死人的过程中,还能清楚地记得谁谁没有制止自己的犯罪。
对于柏某打架被捅死这个案子,身为纪检组长的陈雷说,我和人一起午餐后,去了宾馆房间唠了一会磕,我就说我要去上班了,盛某也要走,随后,有人跟着我俩往外走,身后还有人出来,是谁我没注意。
我走到一楼大厅的时候,柏某突然从我身后跑过,摔倒在第二层大门处,紧接着李某又跑过来,当时李某背对着我好像要把柏某从地上拽起来,之后他俩撕扯到二层门隔断中间,我意识到他俩应该是打仗了,然后看到几个人跑到二层门的隔断里,我的视线就被挡住了,我看这么多人在拉仗,我着急上班就没管这件事,直接出门上班去了。
急急忙忙赶回去上班的陈雷,被检察院和法院“借调”过去了。
法院说陈雷身为人民警察,目睹了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没有履行职责进行制止,致使一人死亡,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因为陈雷自愿认罪、属于初犯、偶犯、无前科,被免予刑事处罚。
不是鸿门宴,胜似鸿门宴后的滞留,纪检组长罪起持刀捅人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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