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贩毒被羁押发病死亡,家属说是卧底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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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真实案件
为避免节外生枝
作者隐去了真实案发地点
毒品这个东西很多人看不明白,而贩毒人家属讲出来的话更是令人看起来不是故事胜似故事。下面这个真实案子里涉嫌贩毒罪犯家属的复议与申诉请求,值得你拨云见雾。
1月27日,刘兆林因涉嫌贩卖毒品被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X市看守所。2月27日被逮捕。
6月6日,X市检察院以刘兆林贩卖毒品提起公诉。
7月27日,刘兆林在被羁押期间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28日凌晨死了。
刘兆林死亡以后,X市看守所派人到梁家街联系刘兆林的家属,但是没有找到也没联系上。
派出所和居委会证实说,刘兆林家属龚宝菊没有固定职业,她将梁家街住房出卖后就离开了梁家街,住在哪、去哪了都无人知道。
刘兆林死后的9月22日,X市检察院作出了检察技术鉴定书,认定刘兆林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亡。
X市看守所将刘兆林的尸体送X殡仪馆火化,把刘兆林的骨灰寄存于X殡仪馆,存期一年。
这期间X市看守所一直没有联系上刘兆林的家属,后刘兆林的骨灰被按规定做深埋处理。
另外查明,X市人民检察院将李广音、黄明生、王西安、刘兆林等以贩卖毒品罪为由提起公诉,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后来,刘兆林的家属龚宝菊等人要求X市公安局赔偿230万元,说这是他们家刘兆林遭受的一切人身、死亡经济损失。
X市公安局作出不予赔偿决定。龚宝菊等人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省公安厅复议后维持了市公安局的不予赔偿决定。
龚宝菊等家属要不到这230万元,必须不服,分别向省高院、最高法申请、申诉要赔偿。
执着要钱总得有理由吧?就让龚宝菊讲给你听。
龚宝菊说刘兆林生前是X市公安局聘用的公安民警,是公安机关侦破李广音、黄明生等贩卖毒品一案的卧底。X市公安局却对卧底的刘兆林进行莫须有地陷害迫害,诬陷刘兆林是贩毒分子,对他非法关押、拘禁,严刑逼供,对他家人恐吓威胁、抄家,刘兆林被关押、拘禁期间,死于看守所,蒙受了重大冤屈,都是与X市公安局的莫须有栽赃陷害、无情打击、非法关押、拘禁有直接关系。
蓝衬衫们(微信公众号:蓝衬衫们)觉得,要问龚宝菊说的是真是假,得看证据。咱们还是听听省高院、最高法是怎么说的:
省高院说,李广音、黄明生等贩卖毒品一案已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龚宝菊等人的申请事项不属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范围。
最高法认定,刘兆林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逮捕后,在羁押期间死亡原因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亡,家属龚宝菊称刘兆林可能被非法殴打致死没有证据。
刘兆林死亡后,由于联系不到他的家属,X市看守所、殡仪馆按照相关规定对刘兆林的尸体进行处理并无不妥。
龚宝菊等人说刘兆林生前为民警,是警方的卧底,这个事不属于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范围。
最高法驳回了龚宝菊等家属的请求,认定X市公安局、S省公安厅不给刘兆林家属赔偿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支持X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的做法。
要230万元国家赔偿?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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