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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容不得“恨国者”

安徽时评 安徽时评
2024-09-07

身为高校工作人员,居然“吃饭砸锅”?


8月25日,南京体育学院发文称,针对该校训练处工作人员张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一事,学校经初步核查有关情况基本属实,即日起停止张某某校内所有职务和工作,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前有网友爆料,南京体育学院工作人员张某某长期在社交媒体发布诋毁国人、辱骂国家的言论,甚至直言自己“做梦都想当外国人”。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互联网时代,微博、朋友圈等为我们提供了发表个人观点的平台,但畅所欲言不意味着“胡言乱语”。网络从不是法外之地,网民不可任性而为。

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校方已确认张某某发表过激言行的行为基本属实,我们当然期待执法部门进一步介入调查,尽快给关注此事的公众一个说法,让违法者承担应有代价。

更何况,张某某作为高校工作人员,吃着“国家饭”,却选择“吃饭砸锅”,当“两面人”,此举更令人气愤。如今张某某被学校停止校内所有职务和工作,一点都不冤,遭到网民的道德谴责,更是意料之中的下场。

另一方面,张某某长期在网络空间发布不当言论,学校却始终被“蒙在鼓里”,显然有失察之责。在南京体育学院官网上,甚至可以看到张某某获评“2020年度考核优秀个人”的信息。


校园是培养人才的净土,若高校工作人员自身三观“歪了”,何谈育人质量?高校怎能放心让这样的“害群之马”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人类文明的传承者?

需要警惕的是,张某某“翻车”并非个例。近年来已发生多起高校工作人员“吃饭砸锅”事件,说明一些高校在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

教育部此前要求,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张某某“翻车”,再次提醒各地高校必须警醒反思,在充分保障教职人员“表达自由”“学术自由”同时,划定明确红线,杜绝“吃饭砸锅”现象重演。教育主管部门也要督促高校压实责任,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非要等到媒体、网民等社会力量曝光才“如梦初醒”。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高校容不得“恨国者”。



撰稿:谢庆富
编辑:韩小乔 梅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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