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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起诉,质疑协会“敲竹杠”!协会:已注册“逍遥镇”商标

烟语法明 2022-12-05


近日,河南焦作多家标有“逍遥镇”招牌的胡辣汤经营商户突然收到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状告侵权的法院传票。


协会表示经营户侵犯其所拥有的“逍遥镇”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要求要么支付3万-5万元的侵权费用,要么缴纳1000元的会费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接受协会统一管理。


对此,这些商户表示非常不能理解,纷纷质疑协会“敲竹杠”“割韭菜”!甚至有商户担心被告,连夜拆除了自家胡辣汤店门头上“逍遥镇”相关牌匾。


据媒体报道,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收到传票的店铺有四五十家,目前还没有立案,处于诉前调解阶段。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则向媒体表示,“逍遥镇”的商标在2003年他们就注册了,维权是希望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让商家的制作更加标准化,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

“逍遥镇”商标维权一事引发热议。至21日夜,有了一个暂时性的结果。商标权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已经被责令暂停商标维权工作。


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法定代表人为王磊华,记者在该协会法律诉讼中发现16个司法案件,32个开庭公告,原告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而被告则是濮阳(市区、濮阳县、清丰县)、安阳(文峰区)几十个售卖胡辣汤的个体商户,且开庭时间均为2021年12月。

部分开庭公告

一名自称卖胡辣汤十几年的商户说,一直在用逍遥镇的招牌,之前也没有什么事儿,但这次突然收到传票告诉她说侵权了,让她交几万侵权费,这让她当时就懵了。

对此,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高先生则表示,“逍遥镇”的商标在2003年他们就注册了,有的“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实际上属于侵权行为,现在维权是希望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让商家的制作更加标准化,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希望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

通过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多个跟逍遥镇有关的商标,其中2003年申请在第29类上注册了“逍遥镇”商标,商品/服务为胡辣汤;2005年在第30类申请注册了“逍遥镇”商标,商品/服务为馅饼、谷类制品、胡辣汤(非肉为主的麻辣方便食品)等。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西华县逍遥镇政府,业务范围为搜集研究胡辣汤产品质量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开展技术培训等。



该协会网站上,协会的业务范围有经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在逍遥镇胡辣汤(烹饪)及其相关行业开展创名店、名师、名品等活动,并组织认定和推荐。开展餐饮教育工作,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推进胡辣汤的工业化和产业化进程,促进中华名吃的现代化发展等。


记者在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官网上看到,入会的会员可以享受到免费为个人会员在协会网站公布(经营地址)、免费或适当有偿为个人会员提供培训就业方便,为团体会员提供技术和管理等咨询等服务。而加入协会需要缴纳的会费标准为:团体会员中,企事业单位每年不低于1000元。个人会员每年不低于200元。会员缴纳会费按年度计算,可一年一交,也可一交数年。对欠缴会费一年以上者,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此外,网站还罗列了逍遥镇获得的多项荣誉,2003年,荣获“中华名吃”称号;2006年被称为河南“十大名吃”;2008年荣获“河南老字号”称号;2010年被批准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经协会统计,2009年全镇外出卖汤户达4600户,从事经营人员达到1.8万人,全县有近1.6万户、3.8万人从事胡辣汤经营。


“逍遥镇”商标侵权的事件,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胡辣汤圈”炸了锅。


有网友认为:香槟、西湖龙井也是地名,也都被注册了,是为了保护当地的品牌不被滥用,不被劣质产品损害,这种做法其实是合理合法的,应该核实是否为当地人开的店,如是可减免费用。


也有网友表示,逍遥镇,是西华县的一个镇的名字。不是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不过这个逍遥镇胡辣汤的名号我们河南应该都知道的!这让出门在外靠这碗汤来营生的小伙伴们怎么做?


还有网友说,实际上,全国各地不少小吃都悬挂有地名招牌。省内的有开封灌汤包、襄县焖面、洛阳牛肉汤等,省外也有沙县小吃、火宫殿臭豆腐等,可为何只有“逍遥镇胡辣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河南某律师事务所王克鹏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2003年就把“逍遥镇”三个字注册成了商标,的确是可以主张其专用权,但是如果有商家在2003年该商标注册前就已经使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减少或避免处罚。


那么,在2003年商标注册之后,商家使用了“逍遥镇”三个字引发的诉讼该如何解决呢?


王克鹏律师告诉记者,从另一方面来说,法院还要对其是否为主观刻意使用商标来进行判定。如果是主观刻意使用注册商标(实际侵权人),导致其品牌受到严重损失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赔付相关侵权费用。如果是非主观刻意使用注册商标,法院可酌情进行判罚,但不宜扩大打击范围,应尽量考虑商户的实际情况定夺。


转自:丝路知产,内容来源:综合大河网、潇湘晨报


最新消息:当地已叫停“维权”工作


11月22日,西华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许多消费者反映在外地喝不到正宗的“逍遥镇胡辣汤”,所以从今年4月开始,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开展了品牌保护工作,本次维权是合法合规的。因为维权是分批、分地区进行的,所以有些店收到了传票,有些店还没收到。


此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主管部门——西华县胡辣汤产业于11月21日发展中心发布公告称,“逍遥镇”三个字在2003年由逍遥镇政府作为胡辣汤品牌名称被注册为商标,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自今年4月开始委托第三方开展品牌保护工作。在与焦作等地经营户对接中,因沟通不充分、方法简单急切、服务培训流程操作性不强等原因,部分经营户不能理解和支持,引起网友关注。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以上内容转自: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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