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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招聘 |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中心讲师岗位招聘启事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讲师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承担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公共外语课程的教学任务公共外语课程定位为“沟通之道、学术之翼、文化之桥”,积极开设外语学术交流、写作、翻译、国际商务等高水平课程,增强国际化学术和职业竞争力;积极推动“外语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提升中山大学学子的外语竞争力和综合人文素养。为了适应教学科研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推进向一流学科迈进的战略目标,外语教学中心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二.招聘范围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具有高校公共外语教学资格与能力的人员。

三.招聘学科与职位

据学院发展需求,诚聘有志于从事英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7个语种的公共外语教学,专业方向为语言学、翻译学、外国文学、区域与国别研究、比较文学与跨文化、海外中国学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


招聘职位:讲师

四.招聘条件

(一)师德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关心集体事务、乐于奉献,有团队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教学和管理工作。无师德禁行行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历学位条件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入职时须获得博士学位)。


(三)年龄及健康要求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四)业绩条件

教学水平:具有承担相关学科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通过所应聘院系的教学能力测试。


学术水平:掌握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成为本领域优秀教师的素质和潜力,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能够显示自身水平的教学、竞赛指导或科研成果。  


申请人需提交2项或以上近5年内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共外语学科业绩成果包括:

(1)以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或教学研究论文;

(2)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高等教育外语教材(排名前三);

(3)在教学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4)在外语类学生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以上指导教师证书;

(5)教学效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位);

(6)在公共外语教学管理或其他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学术经历与活动:具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的相关学科领域学习或参加教学培训的经历。


学术潜力与规划:申请人应有突出的学术活力和发展潜力,未来具有为学校持续做出贡献的能力;申请人能够对自身的学术发展有明确的规划。

五.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聘用年限:讲师岗位为固定期限聘任职务,聘期5年,聘期届满未能受聘高一级教师职务者,聘任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二)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执行国家政策的规定,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三)工作地点:广州、深圳、珠海。


讲师工作满两年后,业绩成果达到申请条件的,可申请聘任副教授职务。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交《中山大学讲师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并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业绩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三位同行学者的推荐函等申请材料。


学院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将受邀到校参加试讲和面试。


讲师职位常年接收申请,择优录取。

七.其它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电话:  +86-20-84113110

联系人:罗老师 

电子邮箱: stsljf@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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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

供稿:罗锦芬

转载编辑:黄晶

初审:郑岩芳

审核:陈静

审定发布:冯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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